去向一:旅游企业(集团)和管委会、财政分成
许多上市景区的收入都是上市公司和景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分成。像授权管理黄山风景区门票的是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8月13日与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授权管理黄山风景区门票事宜的协议,期限至2036年年底。根据该协议,该公司每年应将门票收入减风景资源维护资金营业税及附加和票房成本后净额的50%按季支付给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黄山风景区门票专营权使用费。
根据1997年5月公司(筹)与峨眉山管委会签订的《关于委托经营峨眉山风景区游山票事宜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约定,按游山票收入扣除游山票制作费、游山票房全部管理费用、游客人身保险费、峨眉山旅游风景保护基金等并交纳营业税后的50%支付给峨眉山管委会。
而没上市的山岳型景区情况也是大致如此,只不过收入比例有所差别。黄果树景区管委会和黄果树旅游集团在门票收入分成上,黄果树旅游集团将每年景区门票收入的70%自留,而将余下的30%作为“资源有偿使用费”交给管委会。管委会拿到这笔收入后,向市财政上交其中的40%,剩余的60%留给自己。
管委会和景区运营机构在门票收入分成之后,这笔钱的用途又是如何呢?一般来说,景区运营机构会将这部分收入投入景区建设维护,而管委会则将这笔钱用于景区生态保护以及环境建设。
去向二:用于村民分红、基础设施建设
据2013年端午节前后《人民日报》相关报道,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王晖表示,一次性投入建设成本、日常管理维护成本、村民分红成本、公益事业支出、民俗文化表演成本、景区村民的养老保险费用等都是门票价格决定因素。婺源是村民混居型景区,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在古建保护、道路建设、环境卫生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村民分红也需要从门票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如2012年仅用于李坑景区的排污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事业的资金需630多万元。
去向三:用于生态保护及滚动发展
实际上,很多景区为了申请世界遗产或者升级旅游景区质量评定等级,就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市场宣传投资力度,这个过程会花很多钱,景区管理者自然会想到利用门票涨价来弥补其中的成本消耗。
根据新华社2012年报道:2011年,黄山门票收入约5.63亿,保护性支出就达4.13亿,包括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入的景区建设维护费、黄山管委会直接用于景区生态资源保护和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占门票收入比例超过73.6%。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投资的项目就有全文红珠山宾馆七号楼、改建项目——金顶客货两用索道、改造项目——峨眉雪芽茶叶生产及综合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达4.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