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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食言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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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23: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天下午,一位香港客人来到上海一家饭店总台出问讯处,怒气冲冲地责问接待员:“你们为什么拒绝转交我朋友给我的东西?”当班的实习生小黄连忙查询值班记录,不见上一班留有有关此事的记载,便对客人说:“对不起先生,请您先把这件事的经过告诉我好吗?”客人便讲述这件事的经过。原来他几天前住过这家饭店,前两天去苏州办事,离店前预定了今天的房间,并告诉总台服务员,在他离店期间可能有朋友将他的东西送来,希望饭店代为保管,服务员满口答应了,但这位服务,却未在值班簿上做记录。第二天当客人的朋友送来东西时,另一位当班服务员见没有上一班的留言交代,又见客人朋友送来的是衬衫,便拒绝接收,要求他自己亲自去交。当客人直到此事时,十分恼火,认为饭店言而无信。
  小黄听了客人的陈述,马上对客人说:“很抱歉,先生,此事的责任在我们饭店。当时,值班服务员已经答应了您的要求,但他没有把此事在值班簿上记录留言,造成了与下一班工作的脱节。另外,下一班服务员虽然未得到上一班服务员的交代,但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收下您的朋友送来的东西,这是我们工作的第二次失误。实在对不起,请原谅。”说到这里,小黄将话题一转,问道:“先生,你能否告诉我,您朋友送来的东西是何物?”“唔,衬衫。”小黄听后立马缓解矛盾说:“先生,话又说回来,那位服务员不接收您的东西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衬衫一类物品容易被挤压而损坏,为了对客人负责,我们一般是不转交的,而要求亲手交送,当然您的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收下来,小心保存,再转交给您,不知眼下是否还需要我们转交,我们一定满足您的要求。”“不必啦,我已经收到我朋友送来的衬衫了。”客人见小黄说的有道理,态度有很好,心情也舒畅多了,打消了向饭店领导投诉的念头。
  从上述案例可知,处理这类物品转交问题时,应注意:首先要了解物品的种类,如属贵重物品、易燃、易爆、易腐及淫秽物品,应礼貌地拒绝接受,除上述物品外,可请客人到行李保管处办理存放领取手续,并书面写一委托书,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取物人姓名、联系地址等并签名,请客人将物品打开查验,核对行李牌及委托书与物品是否一致,其朋友来取物品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写下收条并在行李领取簿上签名,有必要则复印证件,以备后查。


151572220 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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